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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070H/2021-16785
分  类: 政策解读;水利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标      题: 关于《龙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070H/2021-16785 分  类: 政策解读;水利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标      题: 关于《龙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关于《龙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逐步完善水价管理办法、水费收缴和工程运行补贴机制,努力实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效益持续发挥。根据《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龙井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链接: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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