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推进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通知》(吉商建发〔2017〕26号)要求,开展好我市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商销售,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品牌知名度,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追踪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我市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物联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能够组织龙井市标志性农产品一定规模种养殖、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支持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施设备(物联网),开展资质认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
三、补贴标准
物联网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补贴,单一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此项列资共100万。
四、补贴方式和程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的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市商务局、财政局及扶贫办共同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五、申报内容及时间
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项目软硬件设备设施投入情况、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及步骤、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相关内容。申报书需使用A4纸打印(填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2018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建设时间
2018年12月末前完成建设任务。
七、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或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申报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施设备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政府将免费提供溯源体系对接,企业需积极响应对接事宜,保证形成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权春梅
报名地点: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0433-3222116
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