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龙井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分散采购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50号文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30余人参会。教育局计财科科长尹美福主持会议并讲话。 尹美福进一步强调了《2017年校内采购限额标准》及该政策出台背景,并就采购限额标准与分散采购工作要求进行了具体说明。龙井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金大石就各单位修缮项目实施注意事项提出要求。 尹美福针对校内采购事项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实施分散采购既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狠抓落实,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意识,规范运作。落实工作人员,规范相关流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保证工作有效开展;四是严格程序,公平公正。高度重视分散采购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认真防范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