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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龙井市财政局不断巩固“务实为民”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我市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到目前为止,累计争取上级优抚对象专项补助资金520万元,为改善民生提供了更多财力支持。今年年初,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已全部补发到位。并在现行发放基础上,实行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补助与城镇“三属”补助执行统一标准的政策,极大保障了优抚对象人员的权益。至2017年上半年止,已累计对优抚对象人员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