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图们市某公司的总经理王先生来到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当面给该院执行局张斌和吴云峰送上一面书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表达他对该院执行人员热心高效、为民司法的感激之情。
王先生是一家公司总经理,2014年年末向龙井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孙某履行生效裁定,偿还拖欠申请人王先生的货款72万余元。原来,王先生于2012年11月与孙某(吉林省某工程公司职员)签订了产品订货合同书,王先生按合同约定向孙某提供了价值182万余元的产品,但孙某只向王先生支付了110万的货款,尚欠货款72余元。王先生将孙某诉讼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法院调解后孙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协议。无奈王先生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吴云峰受理了此案,并同执行局副局长张斌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多次往返于长春、延吉、图们、敦化之间,通过多种渠道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在最短时间内成功执结了所有货款。
王先生如愿的拿到了72万元的执行款,并对法院快速高效的执行效率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当天便赶制了锦旗以表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