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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2019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中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9-09-11 15:45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现将在本次招考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3日。

附件:《2019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2号)符合加分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人员名单

 

 

 

                           龙井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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