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现将在本次招考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3日。 附件:《2019年龙井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管理警务辅助人员(2号)符合加分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人员名单》 龙井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