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生产(建设)手续齐全,杜绝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杜绝“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图纸、假密闭、假整改、假数据、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隐瞒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杜绝巷道式采煤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确保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履行矿领导下井带班职责,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未兑现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处罚,直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单位: 龙井市文正煤业有限公司文正煤矿 承诺人:丁元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