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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退还龙井市智新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农民工保证金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0-22 10:15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由山西明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龙井市智新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已竣工,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相关人员在此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向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33-5037327)。公告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5日

                 

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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