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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26 16:45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及巡察工作,以便进行车辆运行维护、保养等辅助工作,保障办案需要和用车安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龙井市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后勤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司机岗位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01126之后至2003年11月26日之前出生男性,中共党员,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内机关从事司机岗位5年以上,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5.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证明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从业以来出现过危害社会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肇事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6.本市员额管理人员;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六道河路869-7号)。咨询电话:0433-3224226。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名者本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按要求填写《2021年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4、打印2021年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表格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由本人签字,报名时一并提交;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7.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之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井市纪委监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准考证发放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纪委监委负责发放,发放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考生使用碳素笔作答。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按要求提交《2021年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井市纪委监委对其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结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待遇与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政策有调整的依政策规定执行。一经聘用,应严格遵守龙井市纪委监委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使用部门的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员额管理人员聘用期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违法违纪情形的,依法追究责任。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续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额管理人员合同期内不允许调转。

十、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证件审核、参加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考生要仔细阅读《2021年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1年龙井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公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3: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中共龙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井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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