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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 《龙井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1-18 09:00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拟召开《龙井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218日,上午9时(星期五)

二、听证会地点

龙井市交通运输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龙井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组成。共设听证代表35名、旁听人员10名。

听证代表构成:消费者代表10名;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7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7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市党代表1名;市纪委监委代表1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代表1名;市公安交警代表1名;市信访局代表1名;市司法局代表1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1名;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代表1名;市总工会代表1名。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报名截止后,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同级法制和监察机关共同遴选确定。

2.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邀请。

3.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若没有报够人数的,不足部分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产生。

(三)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报名结束后,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选择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2224时止

现场报名:龙井市交通运输局4楼运输科。

联系人:刘晓宇

咨询电话:0433-3222772

六、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龙井市常住户口或者“龙井市居住证明”;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

(二)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和驾驶员代表报名条件

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从事运营服务的人员。

(三)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

3.热心公益事业。

 

特此公告

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由龙井市交通运输局解释说明。

 

 

附件1: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docx

附件2: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消费者代表).docx

附件3: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docx 

附件4: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旁听者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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