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龙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老头沟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老头沟镇区改造项目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等,四至范围:东至恒星牧业,西至为民商店,南至奋斗村果园,北至烽火路,以及卧龙屯302国道拆迁部分,征收户数276户。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估价师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10点 地点:龙井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433-3252096 龙井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