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号)要求,2022年6月至11月,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经纬会计事物有限责任公司对龙井市医疗保障局、龙井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以不规范票据报销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领导未签字问题和附件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四是增加固定资产时未附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确认单;五是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和出差日期早已审批日期的审批程序问题等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附件: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龙井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 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经纬会计事物有限责任公司对龙井市医疗保障局、龙井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问题金额692.81万元,处理处罚5户。 1、龙井市医疗保障局:票据跨期问题0.47万元;附件不完整问题0.74万元;未见相关合同问题3.36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08万元;公务接待管理问题0.06万元;跨期确认固定资产0.38万元。 2、龙井市应急管理局:账务处理问题1.2万元;跨期票据问题5.3万元;未付原始凭据1.2万元;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2.94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2万元;公务接待管理问题0.1万元;未确认固定资产问题24.8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26万元;未见相关审批人签字问题0.57万元。 3、龙井市商务局:账务处理问题16.9万元;票据跨期问题1.9万元;未付原始凭据和正规票据问题9.6万元;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301.8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2万元;公务接待管理问题2.4万元;审批程序问题34.5万元;未确认固定资产4.1万元;记账金额与固定资产配置单金额不符,未见相关说明问题117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4万元。 4、龙井市红十字会:账务处理问题0.1万元;票据问题0.3万元;附件不完整问题24.9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4万元;公务接待管理问题0.1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1万元。 5、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务处理问题0.2万元;票据跨期问题1.9万元;未见原始凭据和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22.5万元;公务接待管理问题0.05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1万元;后附资料不完善和逻辑关系不一致问题111.7万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