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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井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2-12 09:30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了城市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集约节约土地利用,促进合理的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保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市编制的 《龙井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度)》(以下简称“成 片开发方案”)公告如下:

、方案名称

龙井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度)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1〕51号)等相关文件,编制《龙井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度)》。

、成片开发范围及开发用途

本开发方案共14片区,位于智新镇、东盛涌镇德新乡、开山屯镇

智新镇(片区 1、2、3、4)面积约56.2412公顷,涉及龙江村、光新村、龙明村、龙池村、新安村等村集体土地和延边华龙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单位,拟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体育用地、工业用地、排水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东盛涌镇(片区5、6、7、8、9、1011):面积约28.9857公顷,涉及东明村、勇成村、延东村、平安村、太平村、龙河村等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德新乡片区12面积约1.1855公顷,涉及龙岩村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交通场站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开山屯镇(片区13、14):面积约7.4244公顷,涉及光昭村、船口村等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交通场站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方案实施期限

方案实施期限:2022-2024

、成片开发必要性

龙井市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落实地方发展规划、促 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升人居环境,人才引进;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价值增长和形象提升,实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现“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转变项目导向的惯性思维,提高土地开发效率与城市开发建设品质。

对成片开发方案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 日内向龙井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 不同意见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请相互转告,敬请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关注。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龙井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科

0433-3250007   ljytgz@163.com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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