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等规定,拟召开《龙井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月16日,上午9时(星期一) 二、听证会地点 龙井市交通运输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龙井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组成。共设听证代表35名、旁听人员10名。 听证代表构成:消费者代表10名;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7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7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市党代表1名;市纪委监委代表1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代表1名;市公安交警代表1名;市信访局代表1名;市司法局代表1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1名;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代表1名;市总工会代表1名。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报名截止后,报名听证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情况下,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同级法制和监察机关共同遴选确定。 2.政协代表、人大代表、党代表等相关部门听证代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邀请。 3.消费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若没有报够人数的,不足部分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产生。 (三)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征集。报名结束后,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选择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16时止 现场报名:龙井市交通运输局4楼运输科。 联系人:郭鑫 咨询电话:0433-3222772 六、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龙井市常住户口或者“龙井市居住证明”;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 (二)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和驾驶员代表报名条件 18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从事运营服务的人员。 (三)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18周岁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 3.热心公益事业。 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由龙井市交通运输局解释说明。 附件: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巡游出租汽车业主代表).docx 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候选人报名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docx 龙井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