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现重新界定2023年度龙井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请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认真逐项核对,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请详细填写龙井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加盖公章(附件2),同时准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文件等材料,与2月16日前向龙井市消防大队进行申报登记(龙井市东南路2号,联系电话:3222093,邮箱:longjingxiaofang@163.com 联系人:王伦、聂长飞)。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