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经过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统计,经市消防救援大队核实,确定98家单位为龙井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含2家火灾高危单位名单),并报人民政府备案。现将2023年龙井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1:2023年龙井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龙井市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docx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