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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2022年农作物种子监管执法年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2-04-13 08:47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有效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本级发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认真办理省、市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对玉米、水稻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制繁种生产环节监管,对备案制种田块实行全覆盖检查,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制种生产;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深入村屯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水稻作物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要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查重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责任,履责担当,积极作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要面向企业经营门店、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及科研单位开展广泛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者、农民和公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企业守法经营门店依法销售。经营门店要张贴省印发的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农民购买合法区的农作物品种应对春季疫情影响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新媒体平台和服务热线,积极引导农民科学选种、合法选种,指导农户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完善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联系人:李光勋

电话:13069099108

邮箱:ljnyzf@163.com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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