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龙井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31名(公安局直属各部门17名、边境管理大队1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3.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4.户籍或现居住地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详见“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1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极端访记录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7月9日至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龙井市公安局门卫室(龙井市龙和路777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1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字手写外,其他内容须电脑打字填写,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彩色证明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或按要求插入照片彩色打印】,《报名表》电子版文档和电子版彩色证明照片在报考前发送至ljsgajzg@163.com邮箱(添加附件形式发送),备注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2.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校方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方可报名;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具有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8.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9.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户籍、居住地条件的,迁入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11.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报名时加入“龙井2023辅警招聘”微信群(以姓名加手机号命名),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龙井市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在准考证发放之前以电话或微信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发放 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公安局负责对测试合格的考生制作发放,发放时间、地点在“龙井2023辅警招聘”微信群里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龙井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体能测试、笔试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在“龙井2023辅警招聘”微信群里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弃考。 2.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过关项:①纵跳摸高,≥250厘米为合格。②10米×4折返跑,≤13秒4为合格。③俯卧撑,≥22次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的淘汰,三项都合格的可参加笔试。 3.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岗位选择 岗位选择由龙井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填报方式进行。 1.笔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前31名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试总成绩及格人数达不到31人时,及格考生全部参加。根据龙井市公安局和边境管理大队各部门辅警岗位需求人数,按考生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岗位选择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并只有一次机会。排名相同的,首先以“优先招聘”条件的优先;“优先招聘”条件也相同的,将进行面试加试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放弃岗位选择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2.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第32名往后的考生为本批次辅警招聘递补人员,当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排名相同的,首先以“优先招聘”条件的优先;“优先招聘”条件也相同的,将进行面试加试确定先后顺序,递补人员岗位选择方式另行通知。递补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录用。 3.岗位选择确定的人员为参加体检人选。 4.岗位选择时间、地点,在“龙井2023辅警招聘”微信群里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龙井市公安局、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递补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在“龙井2023辅警招聘”微信群里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龙井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递补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递补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公示期结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待遇与管理 1.辅警经费由财政统一保障,执行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上年度龙井市最低工资的两倍计算),现应发工资为30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依法为辅警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为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新招录辅警为龙井市员额管理人员,与龙井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员额管理辅警聘用期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违法违纪情形的,依法追究责任。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续订劳动合同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额管理人员合同期内不允许调转。 3.新招录辅警一经聘用,应严格遵守《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管理使用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等行为。工作期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 4.新招录辅警聘用后,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在龙井本地没有居住条件的,可以为其协调解决住宿问题。 十、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龙井市公安局、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3466176(龙井市公安局) 0433-5037312(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1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龙井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31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龙井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