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关于退还龙井市消防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6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由吉林省鸿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龙井市消防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已竣工,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相关人员在此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向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33-5037327)。公告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10日

                 

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710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