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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1号)
  • 发布时间:2023-11-02 14:18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3号)要求2023年5月至10月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天平会计事务所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以不规范票据报销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领导未签字问题和附件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四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问题;五是现金支付无收据问题等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龙井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02日

附件

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 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天平会计事务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问题金额90.14万元,处理处罚5户。

1、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65.59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11万元;审批程序问题0.73万元。

2、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14.5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 0.79万元;审批程序问题0.3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07万元。

3、龙井市第三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0.89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55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48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64万元。

4、龙井市龙井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3.4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15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11万元。

5、龙井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1.11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29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10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29万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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