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县(市、区)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
一、在汛前、汛中、汛后应主动到所负责的江河、水库、防洪城市、蓄滞洪区了解防汛准备、水情、工情、险情及工程管理情况,以及历年的雨情、水情、受灾情况,对工程存在的问题、险工隐患要现场察看,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二、主持召开防汛抗旱会议,落实防汛抗旱组织机构,组建巡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料和抢险措施,了解辖区内受威胁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和人员基本情况,落实人员转移安置地点。
三、领导水工程管理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御措施,特别是要保证险工隐患度汛安全,协助工程管理单位解决急需解决的具体困难。
四、领导防洪城市指挥机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城镇防洪排水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是要保证低洼易涝和积水区域度汛安全,协助市政管理单位解决急需解决的具体困难。
五、当接到水工程和市政管理单位的险情报告,应立即亲临现场,研究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
乡镇(街道)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及抢险工作。对辖区内河道、水库、低洼易涝区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要从汛前检查、清障、除险到汛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一包到底,组织防汛抗旱队伍,储备抢险物资、物料、设备及砂石料土方等。
二、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法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组织实施受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等威胁区群众安全转移,迅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汛后要组织全面检查,修复水毁工程及其他防洪设施,充分发挥防洪工程效益。
三、组织辖区内防汛抗旱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及江河巡堤查险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要在本单位建立防汛抗旱组织,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和防汛抗旱人员岗位负责制,汛期(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含双休日)。
龙井市2024年市、乡两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
县(市、区) |
责任人 |
职 务 |
乡镇(街道) |
责任人 |
职 务 |
龙井市 |
黄炳昊 |
市长 |
老头沟镇 |
熊伟 |
镇长 |
东盛涌镇 |
崔星哲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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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镇 |
袁涛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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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屯镇 |
池香兰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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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镇 |
张俊辉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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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乡 |
李升国 |
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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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乡 |
姜哲龙 |
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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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街道 |
金永彪 |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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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街道 |
郑杰 |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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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街道 |
车相奎 |
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