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关于远离危险水域 防伤害防溺水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4-06-14 09:27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随着高考结束、暑期临近,公众及青少年到河流、水库、池塘等水域玩耍、钓鱼及其他涉水活动增多,极易引发人员溺水、人身伤害等涉水安全事件,为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水利局、市教育局特通告如下:

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的防伤害、防溺水安全教育,严防学生、未成年人私自到危险水域游泳、玩耍、钓鱼以及其涉水活动。家长监护人务必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对监护子女被监护人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到江河、水库、池塘等水域开展涉水活动。市水利局已在城区等重点河段周边安放救生杆、救生圈,广大市民切莫随意破坏或者挪作他用,确保应急事件突发时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三、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自我保护如发现有人溺水,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附近人求救,切莫擅自开展下水、手拉手等施救行为。

四、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教育和劝阻的,发生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龙井市水利局  龙井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政府服务 字体-缩小 字体-复原 字体-放大 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