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根据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35号)文件精神,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开展龙井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面试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7:30; 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 二、参评人员 龙井市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含已评未聘),不包含教育系列和基层卫生系列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参评人员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龙井市职称面试答辩承诺书一份,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答辩评审工作采取参评人员现场结合自述和专家问答的方式,总体时间不超5分钟。参评人员首先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为3分钟以内,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将围绕答辩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问答时间在2分钟以内。 (四)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龙井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联 系 人:崔雪梅 联系方式:0433-5037314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