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集体揭牌(授牌)仪式在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活动向获得省级文明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了授牌。州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州文明办处长曲永德,龙井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金虎,龙井市委常委、副市长汤毅,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延君,龙井市政协副主席崔京花,以及获评荣誉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先进个人参加了活动。 当天,龙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成浩宣读了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决定,曲永德与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海共同为该院获得的省文明单位揭牌。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为荣获2016-2018年度的9个省级文明单位、6个省级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校园、1对省级军警民共建单位和3个省级文明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了授牌(证书)。期间,赵志海代表全省文明集体做表态发言,他表示,该院将以此为契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秉持文明、理性、平和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以监督引领办案的新理念,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继续认真严肃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全体干警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铸就绝对忠诚可靠的队伍品格。 目前,龙井市通过文明创建工作,已获评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集体17个、州级文明集体34个、市级文明集体15个,全市各国家、省、州、市级文明集体已逐渐形成合力,显现出行业争先赶超的文明创建新格局。仪式上,金虎希望所有参与文明创建的工作人员能够苦练内外功,以增强“四力”为抓手,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淬炼眼界、坚持武装头脑、活化表达传播,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凝聚力。同时,围绕提升全民文明素养、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转变行风政风,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和全市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者,不断推动我市整体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更大的跃升。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人员还一同到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参观,交流学习该院文明创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