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机构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做好工伤人员权益保障工作,6月10日起,我市工伤保险管理经办职能正式由市医疗保障局划转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交接仪式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举行。
交接仪式上,市医保局、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划转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重新明确龙井市医疗保障局职责的通知》要求,现场分组对保险经办类、信息管理类、财务管理类等30余项交接材料清点、校验并签字。会上宣读了《关于龙井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接收结果的报告》,并签署了《龙井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报告》。市人社局负责同志代表监交部门对此次交接的合法合规性予以说明,本次交接过程透明有序、流程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做好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实现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