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龙井市坚持系统谋划、源头治理,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摆在突出位置,把做好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日常调度、约谈、督办机制,认真总结提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助推龙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龙井市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做到组织领导“规范化”,坚持党政引领,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全面落实督察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明确“一督两抓”整改目标,即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上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边督边改、抓好信息公开4个方面规范了信访案件办理流程,通过采取强化整改排查、抓实调度督办、综合统筹协调、全程跟踪问效等措施,推动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包案制和部门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规范案件接收分发、牵头单位部门、专门责任人及包案领导等具体内容,包案领导、案件牵头部门单位、案件办理人员、审核上报人员须对信访案件办理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断夯实各方面整改责任,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管理闭环,推动形成督察信访举报案件长效办理机制。督察期间,共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分析研讨会议20余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重点信访案件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措施。配合完成了7批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文件和佐证材料调阅报送工作,共报送刊发督察工作简报20期。 龙井市加强机制建设,并抓紧重点关键环节,推进案件办理“高效化”。充分发挥工作协调组统筹作用, 在成立市工作协调组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了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和专案讨论办公室,强化“七组一办”工作职责。坚持把“三个第一”始终贯穿于处置信访案件全过程,建立健全“督导调度、联动反应、分析研判、跟踪督办、反馈回访”五项机制,力争做到“十个到位”(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值守接案、交转办理、查处整改、跟踪督办、反馈汇报、公布公开、服务保障和宣传报道到位),不断提高案件处置能力和水平。按照“一企一策”,实行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紧扣群众反映的农村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治理等问题,加强跟踪服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对重点案件亲自调研督办,采取立转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边公开方式现场定调、现场办结,加快推进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整改问题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截至目前,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该市交办的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完成,办结率为100%。 “精细化”是龙井市污染治理工作的一大亮点。综合分类施策,抓牢督察成果运用,持续巩固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成果,围绕督察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治,全面启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实施一批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开展“全域式”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立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双组长责任制,制定印发了《龙井市生态环境领域“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攻坚重点,系统推进治理,主动发现和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一对标对表开展核查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做到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实施“周调度”工作制度,包括已核查点位数量、发现问题数量及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数量,不断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配合完成了延边州2022年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复查复核工作。根据《龙井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精细化整治,加强网格化监管,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检查频次和力度,延伸生态损害赔偿、畜禽养殖污染、“散乱污”、秸秆禁烧等专项督查;推动完善“日常+专项+预警+约谈+问责”五步督察督导工作机制,针对多发问题加强日常督查,针对集中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反复问题升级预警督查,针对问题长期未有效解决的责任单位开展约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