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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08:21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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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民生报》社旧址(中共延边区委纪念馆)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民生报》社旧址(中共延边区委纪念馆)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龙政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更有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现将《民生报》社旧址公布为龙井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