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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龙井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龙井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试行)》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龙井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龙井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