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七)领导局属事业单位。 (八)承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局和龙井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龙井市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社会经济统计科 负责人:刘贵彬(主持全局工作) 通讯地址:龙井市吉安街473号 邮政编码: 133400 联系电话:0433-322383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