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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司法局机关简介
  • 发布时间:2022-01-27 14:49 来源:龙井市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组织指导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龙井市司法局设有综合科、社区矫正戒毒安置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市办)、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等7个职能科室,下辖9个乡镇(社区管理委员会)司法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教育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正式编制55人,其中,局机关14人,司法所19人,公证处4人,法律援助中心8人,社区矫正教育中心10人。

 

 

负 责 人:金虎

通讯地址:吉林省龙井市龙井街1555

邮政编码:133400

联系电话:0433-34820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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