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今年,市政府共收到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51件。其中,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34件,占66.7%,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14件,占27.4%;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3件,占5.9%。今年的代表建议针对性强,饱含着政治智慧和真知灼见,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大提出的“五必须、三见面”要求,把建议答复办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将强组织协调,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办理意识,压实办理责任,积极与每一位代表沟通联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了建议办理的高层次运作、高效率运转、高质量落实,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普遍认可。
下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将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和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纳入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建议14件,占办理总数的27.4%。
1.陈加利代表提出的《关于疫情常态化下打造延边智慧景区化城市的建议》(第1号建议)。智慧旅游作为现代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我市编制了《龙井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一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市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涵盖线上服务和线下监测、宣教、基础设施等模块,拟推出“龙井旅游”APP等包括制定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等内容。2022年,我市启动建设智慧广电固边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广电5G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应用,全力打造“一网两平台”,通过建设边境地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和专用文化信息服务平台。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上报工作,我市将充分利用该项目的启动建设,选取具有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特点的点位进行智慧旅游平台建设,进而以点带面,全方位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2、黄松华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整老头沟镇水北村道路的建议》(第5号建议)。我市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千村示范创建及验收标准指南(试行)》的通知》吉乡振〔2021〕12号文件相关要求,正在逐步实施龙井市千村示范创建工程。目前已将水北村道路纳入计划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3.刘瑞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老头沟到天宝山路面的建议》(第6号建议)。我市谋划了龙井市老头沟至天宝山边防公路项目,目前已上报省发改委交通战备办公室,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外业勘察设计工作,待省发改委确定该项目资金计划后,我市将大力推进该项目实施。
4.孙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村乡村道路的建议建议》(第8号建议)。经详细了解,细鳞村8屯到大箕村的道路为乡村交通路,该路线不属于优先通达路线。对此,我市也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加大力度推进此项工作。
5.王丽、姜东哲代表提出的《关于长期开通旅游专线客车的建议》(第15号建议)。2022年上半年,我市根据辖区内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实际,开展了龙井市旅游公交专线开设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摸底全面梳理景区现有公共交通通车情况,详细了解景区对旅游公交专线的需求情况,在可实行范围内与我市两家客运企业研究制定旅游环线和公交化改造规划,推进旅游景区开通公交相关事项。目前,我市重点景区在节庆及重要活动期间已经开通专线班车,裕龙湾旅游风景区在运营期间开通班线客车,以满足游客需求。
6.高微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农贸生活综合广场的建议》(第20号建议)。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2023年拟实施镇区容貌提升工程,其中包含新建农贸生活综合广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选址、规划设计、效果图等工作,后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7.张冬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22号建议)。我市根据省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专职成员以及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人员纳入“社工岗”管理。对于乡镇社区两委班子纳入“社工岗”管理我市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待政策下达后,将第一时间落实,提高乡镇社区两委班子待遇。
8.延杰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林区通信现状,保障林区应急通信能力的建议》(第23号建议)。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将现代科技与林业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打造智慧林业,发展现代化林业建设,充分发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能作用,为生态龙井建设提供优良环境支撑。我市依托森林防火远程监控、森林管护GPS定位系统、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系统、森林有害生物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和防治检疫管理体系,严守林草生态红线、资源消耗上线。截至目前,已在15处配备了防火监控、野生动植物森林眼监测数据专线设备。同时,建设并投入“智慧林业”信息平台,切实提升了林业资源调查统计分析、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与监测、造林规划设计等工作效能。另外,今年将购置数字化通讯设备,在德新乡石门建立通讯基站,进一步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和林业管理水平。
9.王启忠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汉王山展览馆的建议》(第25号建议)。目前,我市已安排文旅部门作该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工作,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报告形成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及资金支持。
10.金成哲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平顶村农村村道建设的建议》(第29号建议)。我市已安排交通部门对现场进行踏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了该路段工程。采用设计速度20km/h的设计标准,总里程6.419km,起点位于白金乡,终点与山顶既有水泥路相接。总投资估算为4519万元,其中建安费2764万元,征拆费1045万元,其他费710万元。由于该项目资金缺口大,且无上级资金支持,我市已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后续也将积极推进该项目。
11.朴华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装公交车站候车亭的建议》(第37号建议)。我市已将完善公交站候车亭列入明年工作计划,部署市交通运输部门实地踏查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理部署候车亭位置,尽快完成建设安装工作,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12.张嵩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龙井市驾考中心路口到果树十二队天源渔场前侧道路路面的建议》(第40号建议)。针对解决修复龙井市驾考中心路口到果树十二队天源渔场前侧道路路面问题,我市交通部门已会同设计部门到现场踏查,该路线全长4.095公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划对通行条件较差及破损较为严重的路段进行修复和拆除重建,总投资估算为150万元。由于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我市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待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修复该路面,完善通行条件。
13.崔凤子代表提出的《关于提供养老院取暖补贴的建议》(第46号建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年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明确了我市养老机构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实施了属地登记管理制度、税收优惠、费用减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等惠民保障政策。明确了民政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在水、电、气、热等方面均按民用价格给予了优惠。目前我市也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养老院取暖补贴相关政策。
14.吴铭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活用体育场馆的建议》(第51号建议)。我市印发了《龙井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了切实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各级财政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的体育惠民工程,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一是2022年9月,市体育局投资204.6万建设龙井市江滨体育公园。主要新建2座羽毛球场(毽球场)、一座笼式排球场、八张乒乓球台、场地照明灯、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球场围栏及购置相应球场设施等,于11月向社会免费开放。二是协商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场所。
二、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3件,占办理总数的5.9%
1.崔日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老头沟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4号建议)。根据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要求,乡镇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必须纳入全国重点镇方可实施,因我市老头沟镇未纳入全国重点镇,故无法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2.金星代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动边境乡镇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9号建议)。根据《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吉财农﹝2021﹞614号)、《龙井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2﹞5号)文件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试点县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渔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同时整合资金不得安排用于省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研究制定的"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以及其他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无专项支持镇区(社区)建设。
3.李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开山新区集市附近新建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议》(第21号建议)。根据我市住建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暂无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在乡镇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待上级部门下发政策支持后,我市将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办理工作与新形势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市政府将进一步改进措施,使承诺于代表的事项切实得到有效落实,以实实在在化解矛盾来取得各位代表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