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10:05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网销快递包裹补贴的公告(第二批)
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挖掘农村电商市场潜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建设,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市《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后续实施方案》,现针对物流快递包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事宜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生产、帮销龙井市农产品的带贫合作社(个人、个体工商户除外)、龙井市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建档立卡村服务站运营主体。
2、补贴内容及标准:2020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内,龙井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站、涉农合作社农产品邮寄快费用每单补助70%,总额度10万。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内,各企业申报补贴金额相加并超过预算时,按适当比例进行调配发放。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补贴主体的证明材料: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助农成效(如:用工、用地、分红或采销证明)佐证材料;
2、第三方快递企业证明材料:第三方快递企业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材料需包含保证材料真实性内容,并提供相关数据清单(清单内需明确的看出发件人、货物种类为农产品、收件人等信息)纸质版,需加盖第三方快递企业公章;
3、申请补贴时间内快递发票复印件(原件待查);
4、龙井市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建档立卡村服务站运营主体需额外提供运营服务商相关合同。
(二)申报流程:
以上材料准备完成后装订成册(3份),报于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进行审批。
三、申报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物流补贴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我市财政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操作过程中,严禁虚报交易数、额冒领补贴资金。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并收回已发放的补贴。
(三)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5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厉声
联系电话:0433-3480009
联系地址:龙井市东山街6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