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2024-01-31 14:57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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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龙井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招标、评审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龙井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招标、评审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 (财办建 [2022]18号)、《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吉商建发 [2024]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龙井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龙井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1号)内容,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公开遴选龙井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招标、评审代理机构,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

  龙井市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招标、评审代理服务

  二、合作内容

  供应商根据《龙井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龙井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内容,对上述方案中提出改造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县级下沉供应链企业前置仓等项目所涉及的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项目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给出入围企业建议;对数字赋能建设、县级物流中心;支持农产品上行建设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1.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

  2.审核申报企业项目建设有效投资额及佐证材料;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截图证明;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四、遴选文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截图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相关业务的收费标准;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第三方服务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遴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遴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2 7  16 30(北京时间),地点:龙井市商务局。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申报文件为无效文件。

  2.申报文件一式两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龙井市商务局

      地 址:龙井市东山街626号

      联系人:韩荣华

      电 话:0433-3480015


    龙井市商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