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龙井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二次)补助对象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井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龙井市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5〕3号)文件规定,计划在市区、乡镇、本市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G331公路沿线有关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井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二次)
二、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天、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3万元。在市场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县政府可全额补助投资改造。补助额度上限不超过21万元。
3、建设周期:12个月。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
3、人参展示促销应为5年以上且5年内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
4、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5、申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上发布。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获取相关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则无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并附上报名登记表。
线上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xtqyzx5088@163.com获取遴选文件,备注参加的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线下获取方式:以上资料到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遴选文件。
遴选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申报文件的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点00分
2、递交地点:龙井市商务和外事局
七、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龙井市商务和外事局
地址:龙井市东山街626号
联系人:张晓婷
电话:0433-3480015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5904373102
龙井市商务和外事局
202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