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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资金使用方案
  • 发布时间:2019-10-11 15:16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发展。借助各大电商平台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充分发挥我市苹果梨、黄牛肉、黏玉米、朝鲜族特色食品优势,实施农产品商品化升级转型、特产品全网营销战略,带动脱贫增收,推动全市电商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突出产业扶贫。要按照坚持扶贫初心、坚持精准方略、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要求,围绕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遵照相关规定及方案,严格遵守,落实到位,发挥电商产业扶贫力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2.突出标准化升级。要在现有体系基础上,完善服务系统,侧重规范化、标准化的升级,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及品牌化。充分利用市场导向,提升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3.突出典型带动。借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政策扶持,突出培育优秀电商服务商、服务站、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农村合作社等,树立典型,引领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资金来源

  继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中央财政再补助500万元,1500万因公开招标结余资金38.9112万,培训机构退回资金12万,总额550.9112万用于我市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再建设发展。

  三、资金使用方向及安排

  (一)支持供应链设备设施补助(50万元)。

  1.建设内容。对带动扶贫的农村合作社购买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给予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金额50%。

  3.建设要求。补助实行先建后补原则,申报补助的主体为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农场等),能够带动贫困户30户年增收2000元,具备完善的产品资质,能够实现产品的品牌化及标准化。

  4.建设时间。2019年12月末完成。

  (二)支持品牌培育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商品化升级(157万)。

  1.建设内容。支持电商企业、涉电商的农业企业、发展电商的农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注册认证“三品一标”及公共品牌;支持通过制作宣传片、开展农村电商品牌相关推广,拓展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提高地域知名度,加强产品品牌化,带动消费扶贫;鼓励产销对接,支持电商展会及节庆打造,实现电商促进扶贫;推动公共品牌知名度,扩大龙井市地域宣传,支持公共品牌产品标识制作及推广;支持扶贫大数据服务购买。

  2.资金安排。①对合作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中心申请的用于农产品及公共服务的商标给予全额补助,商标需至少注册3个类目,总额不超过6万;②对合作社申请的SC认证给予单个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总额6万元;③制作农村产品影像、图文用于打造品牌的数据化宣传服务给予全额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④对举办助农产销对接会、便民消费活动给予全额补助,总额度不超过50万;⑤对参加各级助农扶贫形式展会的企业、合作社给予适当补助,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总额度不超过5万;⑥公共品牌形象制作及推广服务,总额不超过20万;⑦政府购买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系统服务给予全额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

  3.建设要求。电商企业、涉电商的农业企业、发展电商的农业合作社等作为市场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取得资格认证,打造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积极探索农产品商品化包装及推广,通过消费带动生产,从而带动劳动就业;通过产销对接、电商推广达成订单,直接收购产品、帮助销售产品,从而间接带动贫困户创业、贫困户土地入股分红等各种方式的电商扶贫工作;能够实现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功能。

  4.建设时间。2019年12月末完成。

  (三)支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25万)。

  1.建设内容。支持以O2O模式在城市社区开设线下体验店,着力完善线下体验推广、线上下单支付、网订店取、分销推广等经营模式,通过线下结合线上的方式,拓展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补助资金25万元。支持建设1家线下体验店。

  3.建设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在省会城市打造社区线下体验店,销售产品70%为龙井产品,经营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各种帮扶措施和模式,带动脱贫增收。

  4.建设时间。2019年12月末完成。

  (四)支持农产品冷链发展(100万)。

1.建设内容。支持有带动扶贫、脱贫效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改造建设产地预冷中心,改造建设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购置装卸工具。 

2.资金安排。支持建设2个,按项目投入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建设要求。能够带动产品产业化生产发展,具备成熟供应链体系,积极探索各种帮扶措施和模式,为本地贫困村农产品上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精准帮扶。

  4.建设时间。2019年12月末完成。

  (五)物流助推农产品上行(31.9112万)。

  1.建设内容。对签约物流企业进行上行下行快递费补贴每单3元,对公共服务中心及贫困村服务站、合作社快递费用给予补助。

  2.资金安排。快递公司每单补助3元,公共服务中心及贫困村服务站、合作社农产品邮寄快费用每单补助70%,总额度追加31.9112万。

  3.建设要求。对上行下行均实行补助,要求快递入村,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的方可申报补助。

  4.建设时间。补贴额满为止。

  (六)人才培训(112万)。

  1.建设内容。与专业培训机构或者具有培训资质的电商企业委托代培,采取普及与实操相结合的多种方式,培养本地化电商人才,打造本地化电商实操团队。不限制平台,鼓励多平台发展。

  2.补助额度。计划安排资金112万元(含先期退回款12万元),分为普及培训及实操培训,以精讲深入培训为主,侧重实操能力及人才培育,实行全额补助。

  3.建设要求。要注重培训质量,不片面追求培训人数;对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根据其个人需要和知识基础做好持续培训;完成普及培训人次2000人,均需本地人口;完成65个服务站站长实操培训;打造5个合作社或者企业电商销售团队。

  4.建设时间。培训周期截止到2020年12月末完成,期间实行阶段性验收。

  (七)公共服务运营管理(75万)。

  1.建设内容。加强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性、开放性,健全文案写作、品牌设计、商务营销咨询、包装设计等功能,进一步支持公共服务,减免创业企业、创业个人及贫困村、合作社服务购买的支出,协调运营服务企业更广泛开展公共服务。

  2.补助额度。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追加7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体系运营维护管理费用。

  3.建设要求。对龙井市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发展电商创业、支持电商经营,做到公共服务。

  四、项目管理

  (一)企业选拔。

  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更为具体的相应的招标申报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专家评审等方法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

  (二)检查验收。

  对已立项项目,要督查企业尽快启动建设,在确保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争取尽快完成;对正在建设的项目,指定专人搞好服务、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如期完成;对已完成项目,商务局要协调财政局、扶贫办按程序抓紧验收。适当时候,商务局作为监管方,可全程监督或不定期抽查。企业应予以配合,并做到数据开放。

  (三)资金拨付。

  具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电商科)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电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上报、组织对接等相关服务。

  (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

  根据《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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