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发〔2019〕31号 关于公布《龙井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政府性基金征收部门(单位): 根据2019年吉林省财政厅更新发布的《吉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现更新公布《龙井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各征收部门和单位要应严格按照更新发布后的《目录清单》所列项目和标准执行,如有问题和疑问,请及时反馈。执行中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 龙井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