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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1号)
  • 发布时间:2021-11-08 12:31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1487号)要求,20216月至11,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经纬会计事物有限责任公司对龙井市林业局、龙井市总工会等10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以不规范票据报销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领导未签字问题和附件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四是增加固定资产时未附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确认单;五是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和出差日期早已审批日期的审批程序问题等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追回违规资金,补缴相关税款,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附件: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龙井市财政局

2021118

附件:  

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1, 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经纬会计事物有限责任公司对龙井市林业局、龙井市总工会等10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问题金额248.82万元,处理处罚10户。

1、龙井市安民街道办事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35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22万元;附件问题2.89万元;票据问题15.63万元;差旅费审批和开展范围不符合规定问题0.61万元;固定资产未附资产配置确认单问题0.7万元;其他凭证后附原始单据逻辑关系问题3.17万元。

2、龙井市朝鲜族民俗博物馆:账务处理问题0.032万元;附件问题6.74万元;票据问题2.38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79万元;发票内容与摘要内容不符问题0.16万元。

3、龙井市档案馆:账务处理问题0.13万元、附件问题30.07万元;票据问题1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69万元;公务接待问题0.015万元;资产出租问题0.96万元;未确认为固定资产问题68.8万元;未附任何附件问题0.37万元。

4、龙井市林业局:差旅费管理问题1.95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26万元。

5、龙井市龙门街道办事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46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49万元;附件问题31.97万元;审批问题0.21万元。

6、龙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差旅费管理问题0.16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12万元;审批问题1.28万元;附件问题2.09万元;会计科目使用问题0.36万元;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08万元

7、龙井市业余体育学校:账务处理问题3.6万元;附件问题3.3万元;票据问题4.53万元;询价采购供应商不具备资质问题26.76万元。

8、龙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额现金支付问题0.24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13万元;附件问题5.93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49万元;审批问题0.098万元;公务接待问题0.096万元;凭证内容与发票内容不符问题0.36万元。

9、龙井市信访局:差旅费管理问题11.48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21万元;票据问题0.2万元。

10、龙井市总工会:账务处理问题11.98万元;附件问题4万;票据问题0.084万元;收款人与发票销售方不一致问题0.2万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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