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将有序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一)符合国家《优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退役军人; (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证件的持证人。 二、申请所需材料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未建档立卡或已建档立卡但信息不完善的应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先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申请办理优待证。 (一)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或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如无上述材料请提供其他入伍证明材料。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学历学位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6.电子版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6个月以内)。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300dpi, 大小20K—50K。(标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电子版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6个月以内)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6个月以内)。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300dpi, 大小20K—50K。(标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享受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请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材料;低保、特困人员请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取得过学位、学历的人员请提供学位、学历证原件或照片。 三、申请时间 2022年2月21日—6月10日 四、申请地点 1.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携带常住地《暂住证》前往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提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 龙井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433-3137999;3289303 龙井市龙门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222810 龙井市安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8017708 龙井市老头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514603 龙井市东盛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432317 龙井市开山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412274 龙井市智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222412 龙井市三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452014 龙井市德新乡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422160 龙井市白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0433-3472076 龙井市龙门街道龙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6643382043 龙井市龙门街道河西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8626971883 龙井市安民街道安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3634430525 龙井市安民街道文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8643296119 龙井市安民街道天图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5844371883 具体有关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还可以就近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也可以登录国家、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网站和“龙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了解。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龙井市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龙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