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和《吉林省巡堤查险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落实了巡堤查险各级责任人,现对我市各级巡堤查险责任人作如下要求: 堤防工程日常巡堤查险工作由管理单位负责,当江河湖泊达到警戒水位(流量)时,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巡堤查险队伍实施巡堤查险;巡堤查险内容包括堤防(含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巡堤查险要进行拉网式巡查,采用按责任堤段分组次、昼夜轮流的方式进行,相邻队组要越界巡查。巡堤查险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上报,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派专人盯守,密切监视险情发展变化情况。险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险情位置、类型、程度、出险时间、堤防状况、水位、抢险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