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17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和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现制定《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9年起至2021年,按照“政府主导,共同缔造”、“民生为先,分类施策”、“注重长效,治管并举”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龙井市城市建成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2019年完成17个小区,22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3099户;2020年完成26个小区,42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5048户;2021年完成12个小区,8.5万平方米旧楼区改造任务,约1197户;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通过对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环境的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建筑物本体的品质提升,使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品质得到根本性改善,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改造内容 (一)改造范围。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未达标、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以及2000年以后建成,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经评估确实急需改造的小区。 (二)改造内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楼本体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等:1.改善房屋功能,包括维修屋面防水;修复楼道灯;修缮破损的楼宇门、屋檐、台阶、楼梯扶手;维修改造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具备条件的设置门禁,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加装电梯等。2.改造基础设施,包括实施小区内道路修缮,优化对外交通通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气、供暖、排水等各种管线设施和计量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划置停车泊位;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3.改进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具备条件的,把幼儿园、托儿所、养老、助餐、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重要配套纳入改造。4.改观居住环境,拆除小区内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临时搭建设施;改造公共绿地;具备条件的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以及增设便民服务场所等。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方案。 一是全面摸清底子。各街道、社区进行一次老旧小区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居民改造意愿、违章建筑物等。二是居民提出申请。各街道、社区指导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时,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社区提出书面改造申请。三是制定初步方案。各街道、社区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弱电和消防设施应与全市规划设计标准一致)、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拆除违建物(仓库、私搭乱建建筑物等)、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四是确定改造小区。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改造小区和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制定完成后,应在改造小区公示,经小区6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拆除违建物等符合施工条件之后,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行施工。 (二)明确实施主体,精心组织实施阶段。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对列入年度改造提质计划内的老旧小区要逐个建立改造台账,明确改造事项。一是以先地下后地上的集中改造方式推进整体区域,具体按照地下管线、地面硬化、小区绿化、亮化、其他基础设施、楼体维修提升的顺序进行改造。二是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工程实施。依托专业设计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做到“一区一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三)建立长效机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移交管理。改造后的小区管理和维护应由业主自行负责,由街道、社区及小区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接一个、管好一个”。 四、资金筹集 市政府统筹安排改造资金,按照“共同缔造”的理念,建立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资机制,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探索获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1、明确出资机制。结合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合理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支持、管理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等,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原则上,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政府重点支持;完善类,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政府适当支持;提升类,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落实居民出资。建立居民对不同改造内容,按不同比例承担出资责任的规则;明确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多种方式。 3、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引导并支持管线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新增设施有偿使用,吸引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抚幼、助餐、医疗、文体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机制。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能顺利有序的推进实施,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日常工作管理,统筹推进工作实施,上报、调度工作进展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二)简化审批程序。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道路提升工程不改变土地现状使用用途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对环境影响小,无需办理土地、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以方案审批代替行政许可。按照程序上报的小区改造方案,龙井市项目中心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批准。计划改造项目如涉及改变土地或房屋用途的新建、扩建小区配电室、换热站、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养老和教育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建设程序,并尽可能简化手续,加快关联审批速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台账。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召集人,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改造提质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改造提质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报送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多渠道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实现财政性资金统筹使用。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渠道财政性资金及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等。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六)严格督导、考核机制。一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日常督查考核。二是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年末对各街道、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七)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小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附件: 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附件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之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学春 市住建局局长 丁元海 市发改局局长 朴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崔海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国前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 颖 市信访局局长 刘冬梅 市工信局局长 金成勋 市卫健局局长 罗松花 市文广旅局局长 李浩哲 市民政局局长 朴文哲 市教育局局长 吴成浩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英华 市督查室主任 严业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家强 市项目中心副主任 元正日 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田雪莹 龙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炫清 安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李学春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金哲虎。 二、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日常调度、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各项手续; 市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审批、评估等相关手续及争取国家资金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和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规划及用地管理审批、认定违法建设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安防系统和停车位设置、配合违法建设拆除、打击各种采取暴力手段阻挠改造工作以及改造工作中涉黑、涉恶、涉乱案件的查处和治理工作; 市督查室:负责督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市信访局:负责信访及综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出具老旧小区改造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 市城管大队:负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牌匾管理,会同自然资源局、街道、社区对所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监察认定违章建(构)筑物。针对监察认定出确属违章建(构)筑物的,出台老旧小区违建建筑物拆除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私搭乱建或未经批准建设的各种光缆线路、仓库、车棚等;对小区内乱拉乱牵、随意铺设、有碍观瞻、有安全隐患的管线管网进行集中清理;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各管线单位同步配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改造区域养老设施改造工作、对困难家庭实施帮助;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改造区域抚幼设施改造工作; 市文广旅局:负责指导室外活动场所及器材设置等改造工作; 市融媒体中心:与街道配合,负责相关政策和项目情况的宣传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指导改造区域医疗卫生设施改造工作; 市项目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批准; 各街道、社区:负责入户动员宣传、调查摸底工作及业主承担费用的收缴工作,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听取群众意见,组织参与小区改造设计、施工及后续维护管理、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小区拆除清场,建立共建共享共管制度等,为城镇老旧小区顺利实施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确实抓细抓实抓好;要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积极稳妥,维护稳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建筑结构、墙体、屋面、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要综合考虑居民日常生活,避免出现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的现象,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和谐稳定。 (三)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同步建立小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等。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相关文件链接:《龙井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