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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2 09:43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有关直属单位:
  《龙井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井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生活质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市容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原则 
  坚持宣传先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明确标准、综合整治、社会监督、长效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用一百天时间,在全市重点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车辆停放、违法建设、毁绿种菜、小区治理、环境污染”八大整治行动,坚持“严抓、严管、严查”,有效破解市容环境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城市市容环境显著改善,城市文明形象总体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市容秩序整治行动
  1.严厉查处占道经营。依法严厉查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维修、占道加工、机动车占道销售等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中心、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的出店经营、马路工厂、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同步整治经营场所油渍污染路面、污水乱倒、垃圾废物随意堆放等行为。取缔非法设置的小吃摊点和露天烧烤摊点。科学审慎设置城区便民临时经营区域,规范有序进行管理。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市交通局(机动车维修)、市农业农村局(农机销售维修)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
  2.规范整顿废品收购站点。对市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存在的污水外流、废品散落、堆积超高、气味扰民、违章搭建、牌匾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健全、未封闭运行等问题进行治理,彻底取缔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科学选址并启动建设再生资源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底前建成运营,并对所有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点进行迁移,统一管理。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早市、夜市管理。按照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积极引导、方便市民、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对早、夜市进行重新选址建设,严格规范管理,统一经营时段、统一经营范围、统一布局规范,力争年内完成。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
  4.严格治理广告、牌匾乱象。以市区主、次干道以及龙延路、龙和路为重点,全面清理店招店牌、橱窗广告、墙体广告、公路两侧大型广告等。拆除未经审批、破损陈旧、过期多时的广告牌匾,拆除乱牵滥挂的布标条幅,拆除临街门店一店多招的门店招牌,拆除违规设置的移动灯箱、指示牌、灯杆道旗广告、立面店招店牌等。严厉查处整治乱涂乱画、非法张贴、道路喷涂、公共设施上粘贴小广告以及擅自悬挂标语横幅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5.标准化设置景观围挡。在建筑工地、老旧房屋、拆迁现场、闲置空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点位,全面设置整洁美观、标准统一、坚固耐用的景观围挡,确保清爽规范、整齐划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围挡上陈旧破损的广告画面进行更换,修复损毁、歪斜的工地围挡。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征收办、市自然资源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6.修缮破损陈旧建筑物。对市区内重点路段的破损、陈旧建筑物墙体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整治,通知产权人或权属部门及时进行粉刷、修复或者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城管大队、市应急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7.强化门前“四包”管理。持续推进门前四包制度长效常态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公路两侧平房区庭院管理,严禁庭院内乱堆乱放、违法搭建,做好庭院大门日常关闭管理。清理沿街、沿河两侧乱吊、乱挂、乱晒衣物,全面美化沿线环境。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监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8.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场所。按行业属性,对全市各经营场所进行摸排,甄选无证照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关停;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场所,严格限制其办理证照延续手续,待规范化整改后再行审批。
  牵头部门:市市监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9.规范铁路周边环境。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联系,明确市区内铁路用房不得经营废品回收、洗车、二手车销售等业务,清理违规占用铁路用地停放大型车辆行为。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城管大队、市商务局
  负责单位:龙井站铁路派出所
  10.加快推进棚户区征收安置。限时完成各棚户区房屋征收、安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4月底前工农路连片棚户区拆除清运完毕,8月底前完成道路改造施工;6月底前花好悦园小区和龙明新村小区达到入住标准,12月底安置完毕;5月底前开工建设龙城品阁棚改项目,并同步启动安置工作,年内完成外部道路施工;明年年底前完成铁北电厂地块安置、拆除工作;龙江地块棚改逐步推进。
  牵头部门:市征收办、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开展“裸露垃圾”歼灭行动。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地毯式”开展“裸露垃圾”排查,全方位清除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
  牵头部门:市卫健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城市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机械清扫每日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进行2次,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人工清扫每日6:00 前完成一次大扫,全天清扫保洁时长不低于10小时,确保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路缘石无积泥、积沙,道路、人行道地面、交通标志线见底色。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负责单位:明日环境公司
  3.标准化管理环卫设施。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箱、垃圾桶,并做到定点摆放。对现有环卫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消杀、除臭等,保证环卫设施完好整洁。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负责单位:明日环境公司
  4.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加强生活垃圾收集与密闭运输转运,优化收运路线,加大巡回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不满溢、无蚊蝇滋生,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洁,确保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卫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界限,解决环卫作业空白区域的问题,确保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城乡结合部要做到每日一扫一保一清。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负责单位:明日环境公司
  5.无害化提高公厕服务质量。严格推行“七净七无、三通一明”的城市公厕管理标准,落实专人保洁,重点区域一厕一人,解决公厕环境脏、粪便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逐厕摸底排查,落实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更换破损设施,解决部分公厕设施破损问题。高强度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公厕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负责单位:明日环境公司
  6.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加大私自倒卖餐厨垃圾查处力度,杜绝餐厨垃圾个人消纳运输行为,堵死利用餐厨垃圾饲养“泔水猪”、炼制“地沟油”的漏洞。实行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专人收集、运输,指定地点有效处置。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市监局、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
  负责单位:明日环境公司
  7.高压打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对可能发生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区域、路线安装监控、设卡检查,同时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加强渣土和建筑垃圾管理,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三)市政设施整治行动
  1.加强市政设施监管维护。开展城市道路隐患排查,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无碎裂,人行步道及台阶踏步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加大城市桥梁巡查维修力度,确保桥面平整,桥梁护栏、扶梯、踏步、遮篷等附属设施完好;对桥梁栏杆、扶梯等油漆脱落现象及时进行维护。加强路灯、景观灯、井盖、公共候车点、变电箱、道路指示牌等“城市家具”的维护管理,及时清除污渍,确保设施完好整洁、无损坏、无缺失。加强对各类市政施工开挖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路面恢复,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负责单位: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2.抓好城市绿化带整治提升。解决绿化带垃圾暴露、苗木坏死、绿篱损坏、渣土裸露、乱牵滥挂问题。定期修剪各类绿化植物,保持美观整齐。及时清理树坑、绿带、绿篱、花池、绿地中的垃圾、杂物、杂草,保持干净、整洁。彻底清理绿化带、绿篱和花池中设置广告牌、乱挂杂物、乱拉线绳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3.精细化管理游园、广场。持续加强对已建成游园、广场的维修、维护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景观、雕塑、舞台、座椅、游廊、路面、户外栏牌、亮化设施等,并定期进行全面清理、清洗,确保设施完好,无污迹、无乱涂滥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4.全方位整治城市杆线“蜘蛛网”问题。城区各杆线产权单位要对所属范围的架空杆线开展集中整治改造。重点整治或拆除空中各类杂乱架空杆线,拆除私接乱拉、影响城市景观和安全的杆线,确保各类杆线安全美观。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负责单位:吉视传媒、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5.落实消防设施管护。开展全市消防设施排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治理。依法对埋压、圈占、遮挡、破坏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及时对损坏的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维修。
  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
  (四)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着力整治城区范围内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乱行驶、乱停放、占压人行便道、侵占广场绿地、挤占公交车道等行为,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标志进行停放。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僵尸车及时督促车主进行整改,无法联系车主的,依法强制拖离。全面清理锥桶、地锁、绿植花盆、设置障碍物、设置隔离桩等占用停车泊位、改变停车泊位使用性质的行为。同时,合理增画公共停车泊位,规范工程建筑车辆及货运车辆停放秩序,科学选址设置停放场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2.开展交通设施隐患排查。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管护水平,确保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路标等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道路标线清晰。对遮挡交通标志的绿化植物,及时进行修剪、移除,确保标志明显可见。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大队、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3.整治非法营运三(四)轮车辆。本着文明执法原则,采取定点值守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营运的电动、机动三(四)轮车进行教育和劝离,禁止占道营运;对于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的非法营运的电动、机动三(四)轮车坚决依法暂扣并严格处罚,确保市区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良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安全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市残联、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五)违法建筑整治行动
  1.强力拆除城区违法建筑。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按照“存量递减、增量为零”的铁腕治违工作方针,将违法建筑逐步清零。智新镇及各街道、社区要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搭滥建的亭棚、仓房、车库、油布篷等建(构)筑物,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责令其限期拆除。对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征收办、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2.公路两侧、铁路沿线拆违治理。围绕公路两侧和铁路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龙延路、龙和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协调铁路部门对市区内铁路沿线保护范围内及铁路路口的“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征收办、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负责单位:龙井站铁路派出所
  (六)毁绿种菜整治行动
  1.治理街路两侧、公共场地毁绿种菜。对市区范围内街路两侧、公共场地、花坛、绿地、空地等区域进行的毁绿种菜、开荒种地行为进行排查,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减少违规群众损失。同时对取缔清理的土地及时进行绿化。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2.整治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开荒种地。全面排查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公路用地范围和铁路道口两侧沿线安全范围内开荒种地行为,确保预留绿地、绿化用地、道路保护范围、桥涵保护范围内无开荒种地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坚决清除已耕种作物及蔬菜并及时进行复绿。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负责单位:龙井站铁路派出所
  3.推进城市绿化管理提升。落实“全覆盖、全时段”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养护管理标准,完善绿化设施,使城市绿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加强重点区域绿地设计和景观营造,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发展立体绿化。在城市重要街路、广场建设立体花坛、绿化雕塑。实施裸露土地绿化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实现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土地目标。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七)小区管理整治行动
  1.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出台物业管理标准,制定“物业服务菜单”,成立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点餐”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和服务项目,签订物业准入合同,提供标准物业服务。探索建立物业费收取“府院联动”保障模式,依法足额收取物业费。重点对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小区(楼道)内“野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做到小区内环境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道路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树木草坪管护及时。
  牵头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城管大队
  2.整治小区内违规种植农作物行为。积极宣传“物权法”,安放禁止破坏绿地种植通知标牌,发动小区居民自觉抵制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的行为。对小区提前开展摸排及时发现种植苗头,提前介入劝导不文明行为,彻底治理小区内违规种植农作物行为。
  牵头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大队
  3.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集中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共同缔造”、“注重长效,治管并举”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拆除改造区域内各类违建,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收尾工程,并在组织联合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业主委员会,由其聘请物业公司自行管理,做到“移交一个、管好一个”。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龙门街道、安民街道、市征收办
  (八)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1.重拳整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作业、现场道路硬化、施工车辆进出工地冲洗、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等措施,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渣土车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行为。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强化油烟污染治理。严查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坚决取缔室外烧烤,严禁户外焚烧垃圾、野外烧荒等行为。依法查处餐饮经营单位(户)污染防控措施不力,排放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
  责任部门:市市监局、市公安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3.提升噪音扰民监管。建立噪声源头管控、常态监管机制,加大对商业促销噪声、公园和广场娱乐活动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及交通噪音等的污染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进,对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大队、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
  4.落实河道“四乱”整治。全面排查城市河道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对河道内生活及建筑垃圾、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违法私搭乱建、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破坏防洪工程、破坏河道环境、影响河道安全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责任部门: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龙门街道、安民街道、智新镇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组织召开全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对照任务清单,全面排查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整治方案。大力营造声势,全方位宣传告知,组织媒体深入现场,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导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社会效应,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6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协同配合,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21日至7月10日)
  各责任单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巡查防控,主动发现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实打实解决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管护精细化模式,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梳理固化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复,巩固整治成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在各责任单位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基础上,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对照工作要求和标准,逐项检查,逐项验收,并结合日常检查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对在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年底绩效考核给予加分奖励;存在明显问题、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城管大队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组织协调、督促督查、考核讲评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 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调配精干力量,搭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调度、亲自督查,带头走上街头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要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各类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此次整治行动进展,推广报道好的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要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罗列问题清单,定期曝光脏点死角,曝光责任单位。要提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发动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学校、门店、社会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打造“周末大扫除”、与媒体合办“随手拍专栏”等品牌项目,形成全员参与浓厚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兼信息员,负责对接日常联系、信息报送等事宜。每周四12:00前,要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周整治工作情况(附图片)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邮箱:ljzfmsk@163.com)。
  (三)严格暗访督查
  由市督查室组织成立督查暗访组,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对突出问题点名通报。建立督查暗访问题“清单交办、限期销号”制度,每周滚动向各责任单位推送整改督办清单,每半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实行“两图一表”(问题图片、销号图片、问题清单表)销号管理。
  (四)强化考核考评
  将市容环境整治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末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工作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形成专报,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每月进行专题会议调度和领导点评,强化比学赶超、“红脸出汗”氛围。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造成行动延误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提请或移交有关部门问责处理。
  (五)做好经费保障
  健全责任明确、分类负担、收支脱钩、财政兜底保障的工作机制,投入必要的资金,重点解决市民身边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和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完好率。合理利用城市管理的公共资源,通过经营城市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增加“造血功能”。
  (六)保持社会稳定
  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安全保障机制,公安局负责处理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治安案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百日攻坚”行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事件,确保小事及时化解、大事限时解决,一切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维稳工作的合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龙井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龙井市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炳昊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晓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徐之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许永光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丁秀龙  市政府副市长
        禹 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康清周  市政府副市长
        丁 宁  市政府副市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寿龙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许京洙  市政府办主任
        崔凤哲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成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踊刚  市城管大队大队长
        李学春  市住建局局长
        张玉涛  市市监局局长   
        孙青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沈永男  市商务局局长
        陶 鑫  市水利局局长
        孙 颖  市信访局局长
        全世根  市应急局局长
        朴 敏  市卫健局局长
        刘国前  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分局局长
        张 锡  市教育局局长  
        严业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荣哲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毅晨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 亮  市交通局副局长
        申春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志民  市征收办主任 
        曹 辉  市督查考核服务中心主任  
        金 华  龙门街道党工委书记
        于春江  安民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日男  智新镇党委书记
        任玉宽  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踊刚同志担任。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服务中心
  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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