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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龙井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10-29 09:52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作为新生事物,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的培训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牵头制定了《龙井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议稿已于2021年10月征询了各部门意见,并经过市司法局的意见征求,在综合以上因素的基础上,最终制定了该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中发〔2021〕1号和吉政办发〔2021〕20号等文件的精神,其中吉政办发〔2021〕20号明确:“各市(州)、县(市)政府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切实把产权交易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实施方案》的政策要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组织领导。具体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产权交易的管理服务架构;二是界定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建设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明确交易服务内容、执行产权交易政策和落实产权交易相关工作经费等职能,明确农村产权交易“谁来干”和“干什么”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方法步骤。主要明确了产权交易工作通过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并确定工作开展的五步走策略,按推进步骤分别为动员部署、排查交易项目、上报方案、交易培训、组织交易五个阶段,明确农村产权交易“怎么干”的问题。

  第三部分是运行机制。主要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日常运行的三项机制,如运行问题报送及协调制度、职责落实机制及相应督导和问责机制,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运行过程中,能够按部就班、有效落实,明确“怎么干好”的问题。

  第四部分是相关要求。主要明确了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工作,需要着重注意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培训和严肃工作纪律”这四项工作,强调要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我市涉农产权交易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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