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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选择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18 09:58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市直各相关单位(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银行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使用成本、优惠便利群众,按照《吉林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吉财社〔2022〕946号)、《关于公布吉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入围名单的通知》(吉财社〔2023〕438号)、《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选择工作的通知》(吉财社〔2023〕448)相关要求及具体工作部署,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一卡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做好代发金融机构选择工作,是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是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环节,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力举措。市直各相关单位(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确保落地见效。 

二、工作流程 

(一)省政府确定15家代发金融机构,其中有7家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营业网点。市直各相关单位(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选择代发金融机构时,必须在已入围的且在我市设有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中选取。 

(二)市直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及按照各类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明确资金实际发放部门。实际发放部门必须与代发银行签订代发协议,明确服务标准,且服务标准不得低于该金融机构在参与入围竞争时承诺的最低服务标准。(5月31日前完成) 

(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2023年底前实现以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为载体的“一卡通”方式发放。 

 

附件1:关于公布吉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入围名单的通知(吉财社[2023]438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选择工作的通知(吉财社[2023]448号).pdf 

附件3:龙井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名单及入围竞争最低服务标准.docx

附件4:龙井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廉政承诺书.doc              

 

 

龙井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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